“留用察看”是企业的一种纪律处分,用来处罚严重违纪但尚不够开除的员工,目前留用察看主要在一些国有企业使用。
目前国有企业不能再以“留用察看”作为纪律处分,因为留用察看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国有企业不能再以“留用察看”作为纪律处分。留用察看起源于政府机关纪律处分中的“开除留用察看”,但自1993年起,政府机关就取消了开除留用察看,在国家劳动法制不断发展的今天,留用察看这种纪律处分在国有企业也不能再用。
“留用察看”是企业的一种纪律处分,用来处罚严重违纪但尚不够开除的员工,目前留用察看主要在一些国有企业使用。
目前国有企业不能再以“留用察看”作为纪律处分,因为留用察看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国有企业不能再以“留用察看”作为纪律处分。留用察看起源于政府机关纪律处分中的“开除留用察看”,但自1993年起,政府机关就取消了开除留用察看,在国家劳动法制不断发展的今天,留用察看这种纪律处分在国有企业也不能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