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塔吊10无吊装是指设施有安全缺陷,支撑不安全,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确,吊装固定状态不消除,附着物不吊装,吊装液体过多,吊装无绳,无牵引,危险区域不吊装,斜拉不均匀,过载不吊装,吊装边缘无垫,与输电线路无安全距离,环境恶劣,光线不足不吊装。
1、设施存在安全缺陷,支撑不安全,不吊装
设施安全是指吊钩、钢丝绳、绳卡、卷筒、制动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等起重设备的关键部件,以及安全装置和起重吊索的安全。“支撑不安全”是指支腿基础不均匀、支撑点坍塌、机身不稳定的现象。
二、无专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操作人员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听从作业现场戴有黄色标志的人员的指挥。无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得吊装。
三、吊物固定状态不消除,有附着物不吊
“固定状态”是指被吊与其他固定设施的焊接、螺栓固定、冻结和粘连,以及被吊堆放在其他物体下或埋在地下。“附着物”是指浮动(放置)或捆绑连接不可靠的物品 。
四、吊物内液体过多,不吊
液体容器吊装时,液体高度不得超过容器侧面最低排放闸门高度。
五、吊物未绑引绳,无人牵引,无人牵引
六、吊物上站的人,危险区有人不吊
作业时吊物上站人, 当有人员在转盘旋转区、起重臂下、被吊物下及其可能滑落的最大半径范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斜拉不均匀 、超载不吊
“不平”是指歪吊、吊重心不平衡、滑动、翻转、脱落等现象。
八、吊物边缘未加衬垫不吊
九、与输电线路无安全距离不吊
本规定中的“安全距离”是指起重设备与被吊物与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起重机械安全规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