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谁发明的,公摊面积是什么意思怎么计算

什么叫公摊面积?简单来说,摊销费面积便是开发商进行分配给每件房屋的工程建筑同用部分面积。这种公共一部分通常包括室内楼梯、电梯井道、消防通道门、储物间及其供电、供电系统和采暖等基础设施。依据国家规定的,公共面积不得超过工程建筑面积的 35%。但在现实中,一些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通过各种手段夸大其词公摊面积比例,造成买房者具体所拥有的可以用面积远小于买房时的可以用面积。

一、公摊面积是谁发明的?

公摊这一概念是通过英国商人嘉诚·李发明首创的,房子公摊面积始于20世际90时代的香港,为了更好地房子分割售卖,明确提出“公共性合同”的售房方式,将除房子套内工程建筑面积之外的公共行政面积,纳入公摊面积,接着这一方式成功传到内陆地区。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应用面积仅有85平方米.

虽然很多人对公摊深恶痛疾可是不得不接受。由于公摊的“益处”实在是太多了,多的数不清。

二、公摊有什么“益处”呢?

最先,公摊面积对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这些人群是非常有利的,仅有业主买房者被打掉牙也必须吞进去,务必也只能是强忍面对现实。众所周知的是,公摊面积把所有业主的公摊面积加在一起势必会超出具体的公摊面积,这就叫做“公摊1+1>2”。

我们都知道以上中的那三个企业都是根据面积收取费用的,不论是各种各样税金,或是购房的钱,或是物业管理费也是根据不动产证里的面积扣除。那样面积越大收费标准当然也就越多,因此这二个企业还是希望面积愈多愈好,能加上都加上再好不过了,公摊为他们找到了极佳的原因。

原本住宅小区公共性面积仅有500平方米,但实际上小区业主几乎不可能测量出究竟有多大的公摊面积,如此一来,也就只有开发商写是多少公摊便是多少钱了,这便存在一个公摊的“深灰色面积”。而且这个深灰色公摊面积是能够随便写的,合同里写是多少就是多少,具体公摊是多少压根不太清楚。

依据情与理而言,开发商摘地盖楼赚钱,就应当对建造的走廊承担义务,而不应该把花费所有转嫁小区业主,这是属于缺斤少两的处理方式。

甚至一些开发商为了能多算面积,就擅自违规把别墅地下室、停车棚都记入公摊了(国家规定的这种不可以计算在公摊中的)。实际上大家都清楚公摊面积收供暖费、物业管理费是很不合理。

三、什么样的小区并没有公摊面积?

在某一个的时间内,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地方(例如重庆市这地方)的某地小区,是没有“公摊面积”这样的说法的。在房屋出售和交房时都是根据套内面积测算,得实惠是指买房者,但是近年来这类住宅小区也销声匿迹了。

此外,在地球的另一边辽阔地域并没公摊这样的说法,买房的时候都是根据套内面积计算出来的,买多少面积就是多少面积,公摊该怎么办?自然就是谁摘地谁担负,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且也并没有“毛胚房”这样的说法,在开发商交房时,全是精装修交付的。可能我们根本就没有“毛胚”这个概念,什么叫毛胚?是啥东西?

但是在我们这里,公摊面积、毛胚房却盛行,可能是我们习惯科学研究汉语言文字的真谛吧?可以把房子运用得如此精通的,估计也就我国可以做到了。但新词新语、新理念五花八门,遭罪的基本都是摸不清头脑的人群,总而言之,“毛坯交付”大部分仅仅在我国时兴。

四、中国香港为什么坚决撤销公摊面积?

早就在2010年,香港房屋事务管理委员会就建议撤销公摊面积。因此拿出1000份民声书,绝大多数的民声书都适用取消公摊,但是当时的房地产基本建设总商会(类似民俗房地产开发商会),团体挺身而出不愿意撤销公摊面积,主要原因是会导致价格上涨和前后左右计价方法不一,造成房产销售价钱市场混乱。

这类彼此反对困局一直持续到2013年4月份,中国香港公布《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明文规定,新房销售统一依照“好用面积”来表现面积和市场价,如违规擅自依照工程建筑面积计费,将惩处100万-500万港元处罚,还将面临3-7年囚禁。

实际上,香港会果断选择撤销公摊面积依照“具体面积”计费,主要有两个环境不容忽视:一是香港房价做到基本上远超平常人购买力,不管是房子价格或是租金价格,普通老百姓都难以承担,哀声四起;另一方面,平常人没钱买房子,可是豪宅别墅市场销售却异常火爆,豪宅别墅需求量很高,普房一般人却没钱买,导致房市分化严重。更为重要的撤销公摊面积难题可能造成中国香港从平稳进到不稳局势,因此坚决取消公摊面积。

大家什么时候能撤销公摊面积呢?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