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夫妇在付款期间的爱情转移是一种礼物吗?我还记得杭州新闻曾经播出过一个关于爱情金钱礼物鉴定的案例。男女夫妇在付款期间的金额交易,在关系结束时,这笔钱是一种礼物吗?下面和小边一起看看“520转账是一种礼物吗?” 如何识别转账礼物的相关内容。
520转账是礼物吗?
答:需要明确的红包明细备注来判断。
恋爱期间转账,性质认定:如果转账信息或红包描述中明确表示款项为贷款,则可认定为贷款。双方分手后,可以根据贷款关系要求对方偿还。而正常消费、琐碎、节日等转账、交流可视为一般礼物。情侣间如“520元”、特殊意义上的转账金额,如“1314元”,可视为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免费赠与给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可以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公证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近年来,男女交钱的案件屡见不鲜。如今,许多年轻男女都熟悉互联网上的交流。当这种关系没有结果时,夫妻双方总是在情绪低落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损失。因此,在恋爱期间要钱已经成为一种正常的操作。然而,关于爱情礼物,法律上也有一套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