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企业的其他综合收益,是企业按规定从净利中提取的各类增加收入。公司化企业的盈余公积分成法律规定盈余公积和随意盈余公积,在其中法律规定盈余公积是按相关规定确立的计提比例提取的,随意盈余公积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盈余公积是企业自筹资金的一部分。
一、盈余公积的建立。盈余公积是以企业完成的净利润中提取的,主要包含两个部分:
1、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司化企业的法定公积金是依据税后净利润的10%占比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以依照超出10%比例提取),在预估提取法律规定盈余公积的数量时,不可包含企业今年初盈余公积。企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做到公司注册资金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的任意公积金。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议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经企业股东会准许,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占比一般在5%至10%中间,企业能够自行确定计提比例。
二、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企业提取盈余公积主要运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企业产生亏本时,应当由企业自主弥补。弥补亏损的路径主要包括,一是用以后年度息税前利润弥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产生的亏损,可以使用之后五年内达到的息税前利润弥补,即息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为五年,自然也有例外。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净利润弥补。企业产生的亏损通过五年期间没有弥补的亏损,可以使用企业所得税税后工资的净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必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同意。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需经股东会议决议准许。现实生活中,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照公司股东原来占股比例结转成本。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不论是用以弥补亏损,或是用以转增资本,不过是在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内部构造上的调整。
例如,企业六年前产生的亏损100万余元都还没弥补,经企业董事会和股东会议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账务处理为,贷记“盈余公积”100万余元,借记“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补亏”100万余元。
换句话说,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上是降低盈余公积留存的金额,为此资本增值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是造成企业其他综合收益总金额的变动;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只不过是降低盈余公积估价入库的数额,但是同时提升企业资本公积或股本的金额,并不造成其他综合收益总金额的变动。
3、扩张企业生产运营。盈余公积的用处,并非是实际占有形状,提取盈余公积并不是独立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流动资金全过程中抽出。企业盈余公积的估价入库数,具体只体现为企业所有者构成部分,说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一个由来。
其形成的资金会根据财产不同类型的占有形状表达出来,即很有可能体现为一定数额的流动资产,可能会体现为一定数额的实体资产,例如库存商品和固资等,并随着企业的许多自有资金所产生的资产进行循环资金周转,用以企业的生产经营。
总而言之,盈余公积是以企业完成的净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的,分成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以扩大企业生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