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

济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

这里介绍了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内容。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十区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发放租赁补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

济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三种情况下需要退租公租房:

1、承租人有转让、转租、擅自更换、改变使用、破坏、擅自装修、拒绝恢复原状的,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拖欠租金6个月,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出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人不符合续租条件,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条件,租赁或购买其他经济适用房。

这里介绍济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内容,正在修订完善的济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措施,计划按比例收取租金到补贴,即根据一定比例的租金参考价格,然后对不同等级的保证对象给予相应等级的租金补贴。

济南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即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3年。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房屋租赁补贴资格每三年审查一次。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通知》(粤府办公室)〔2010〕6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结合本市实际情况,12号),制定这些措施。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按照规定条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制度。

本办法所称住房租赁补贴,是指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的货币补贴。

本文介绍了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内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发放租赁补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安全制度,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住房安全投资公司筹集和管理的经济适用房,限制建设标准、租金标准和供应对象,并为合格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