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中哪个条文最吸引你的注意?
明法典中最吸引人的那个条款就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有30天的冷静期。比较吸引注意力的是
关于小区业主利益的,小区区域内收上来的租金费用全部归业主所有
这一条款比较新颖,也比较能够维护业主的利益,还是做的比较到位的。我觉得民法典草案里当中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呃,对于婚姻法的这样一个解释,我觉得还是让人嗯挺意外的。高空抛物致死致伤的事2113件引发舆论关注。如5261何守护“头4102顶上的安全”,发生损害责任如1653何分担?民法典草案第1254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我觉得是关于夫妻债务的。夫妻一方的债务,如果债权人不能够证明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我觉得这个是保障了夫妻的利益。有时候夫妻一方进行赌博欠债,另一方被迫需要还款。
未来中国民法典各分编有哪些内容
1. 研究未来中国民法典债法编的结构设计问题起源于两个考虑。首先,统一合同法的制定事实上已经成为朝着编纂中国民法典而迈出的成功的第一步。
2. 但是,随着中国民法典编纂进程的展开,这一合同法的存在又将是过渡性、暂时性的。它必然会被作为债法的一部分而整合到民法典之中去。
3. 基于,在合同法制定之后接着考虑更高层次的债法的结构问题是必然的选择。其次,在司法部科研项目中南政法学院民法典草案之中,根据起草大纲的计划也存在一个债法编。
4. 而这一草案之中的债法总则、合同总则、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部分的起草工作由我承担。
5. 这一艰巨的任务促使我思考债法的结构。法典的概念:
就某一现行的部门法进行编纂而制定的比较系统的立法文件。现行法系统化的表现形式之一。为了便于查阅、适用法律规范和消除法规存在的某些缺陷,需要对现行法规进行整理,使之系统化。法规系统化的方法有两种,即法典编纂和法规汇编。
法规汇编:
法规系统化的又一形式,即按一定顺序把现行法规汇编成册,如中国1952、1953年编的《中央人民法令汇编》、1956年以来陆续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等。法规汇编不同于法典编纂,它不是新的立法活动,只是对现行法规进行外部整理,使之系统化,无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一般不作任何变动。系统化的具体方式,通常是按照颁布的时间顺序,或按法律部门,或按法规名称的拼音字首的顺序加以排列,汇编成册。有时也可以某一方式为主,结合其他方式进行排列。法规汇编虽仅限于对现行法规进行外部整理,但可为查阅、适用和研究现行法提供方便,是法律规范系统化不可缺少的方式之一。
法典编纂:
重新审定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废除已经陈旧的,修改相互抵触的部分,弥补其缺陷或空白,使之成为基于某些共同原则、内容协调一致、有机联系的统一法律。这种法律就称为法典。法典较单行法规系统、完备,是一种新的立法文件。随着法典的颁布,相应的单行法规即被废除。在中国,公元前5世纪战国时期,魏相李悝编纂的《法经》,是中国最早出现的较系统的法典。
在西方各国的法律传统中,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贯采用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不采用这种形式,由于制定法大量增加,也开始有以法典名称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但内容仍不及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典严密。有的虽然称为“法典”(如《美国法典》),实际上是法规汇编。
我国立法较晚,基本都在79年之后,就像《物权法》也不过刚刚颁布,当然就没有民法典了,现在民法体系基本建立了,所以民法典也就不远了,现在《民法典》的总则部分已经完成,官方消息是要到下届人大颁布。